各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业企业: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20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对服务业企业增产创收给予奖励。我局组织开展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企业奖励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第七项“激励企业增产创收”规定:“已纳入规上营利性服务业统计库的本市注册工程管理、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上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1 亿元、5 亿元、10亿元、20 亿元的,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年度达到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最高项给予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的企业,年增速高于全市规上营利性服务业平均增速 5101520 个百分点的企业,分别给予 5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申请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类奖励的需提交2018-2020年审计报告),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应加盖公章。

三、申请要求

根据《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措施涉及的扶持政策与南宁市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或重复的,企业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享受。”,请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企业对照我市相关优惠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111日,逾期我局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发展科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1308

联系电话:0771-5520063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