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1号)和《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规定(试行)》(桂人社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面向我市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自治区级及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南宁市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条件如下: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未设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工作站分站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科技研究与开发机构。

(三)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发或技术中心等重要平台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的,出具推荐函,报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二)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受理后,整理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申报要求,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随推荐函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规范整齐,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目录—申请表—附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30页)。

(二)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申报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也需扫描成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nngccrc2018@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媛婕

联系电话:0771-5381316

通信地址: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5楼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021年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