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优质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就组织申报粮食作物种子生产繁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受理时间(递交申报材料)

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

二、受理资料地点

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604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onglinju@nnxn.gov.cn。

三、逾期未递交材料的经营主体视为自动放弃申报2020年粮食作物种子生产繁殖基地建设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补贴方式:2020年粮食作物种子生产繁殖基地建设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补助,补助金额共计60万元。

联系人:陆胤希  3290773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优质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34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优质种业提升工程补助市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zip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