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质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实证、参谋咨询和服务作用,助力现代渔业创新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建立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现就公开征集专家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类别

政策法规与战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渔业船舶建造、渔港建设、渔业养殖技术工程、渔业捕捞技术工程、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水生动物疫病防治、渔业机械装备工程、渔业防灾减灾、水产品加工、水产饲料工业、渔业资源及水生动物保护等渔业领域的评估评审专家。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地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二)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精通专业知识,熟悉产业政策、本领域国内外前沿动态;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三)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特殊专业工作应取得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人员和本行业内的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能够胜任现场勘验及技术评审和指导服务工作。

(五)在从事所属领域或行业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从事自治区级渔业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立项、评估审查、工程造价、竣工验收、财务管理、专项培训、规划审查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依法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规划方案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或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为建立完善渔业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专业参考建议。

四、专家入库程序

(一)入库分个人申请类和单位推荐类

个人申请类: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汇总表》(附件3),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主要工作成果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推荐类: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入库审查。

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渔业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的专家资格审查确认工作。

(三)审核公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拟入库专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专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

专家报名,相关材料于202031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gxyy2100@126.com,以便建库。

(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库后,可不定期报送专家申请表入库或更新原有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处联系。联系人:冉钟媛,联系电话:0771-5829811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

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级渔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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