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向全市公开征集第二批南宁市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

创新服务机构负责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接收并申请兑付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提供机构主要从能够接收创新券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中遴选,自愿申报,择优录取,经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公告。创新服务提供机构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或注册的独立企事业单位,运营1年(含)以上,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服务规范。

(二)具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拥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科技服务平台、技术装备、场地设施等条件。

(三)科技服务平台属于研发创新类平台的,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值一般不低于200万元;属于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国家规定需要行业准入的,应具备相应资质。

(四)具备开展相关科技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开展研发创新类服务的,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五)具备保障科技服务顺利实施的自筹资金,具有开放共享的管理体制和实现良性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二、申请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入库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宁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入库申请书》;

(二)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营业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使用合同(复印件);

(四)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机构专、兼职人员名册,专职骨干人员劳动合同或在编证明、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特定科技服务业务执业资质证明或资格证(复印件);

(七)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下属科技服务平台名录及服务内容、合同签署方式、接收创新券主体、资金垫付方式、创新券兑付方式、服务流程等;

(八)荣誉、资质、以往业绩等其它有关证明材料(非必须提交项)。

三、申报流程

填写南宁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提供机构申报材料一一向南宁市

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南宁市科技创新券运营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市科技局进行社会公示——下达入库通知书。

四、相关要求

书面申请材料一式贰份,将《南宁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入库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PDF于2020年2月7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nnfuhua@126.com;同时提交2份纸质材料到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一楼科技成果交易服务大厅(地址:南宁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5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凯玲  骆 源   0771-3394013/3865324

(南宁市科技创新券QQ交流群号:903087783)

 

附件:1.南宁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南宁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入库申请书

3.2019年南宁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申请入库所需材料清单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