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大检查的通知》(南财监〔2021〕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定于2021年8月底对城区本级部分单位开展2020年度重点项目资金自查和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范围及内容
(一)自查对象和范围
1.良庆区科技局:2020年度良庆区科技计划项目,共计4500万元;
2.良庆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良庆区旅游发展资金,共计5000万元;
3.良庆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两违”专项整治经费,共计300万元;
4.良庆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服务自贸区南宁片区项目补助经费,共计5000万元;2020年度城区各类企业补助经费,共计3000万元;
5.良庆区民政局:2020年度社区惠民项目专项资金,共计420万元;发放80-89岁高龄津贴及高龄津贴政策宣传信息核查工作经费,共计390万元;
6.良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经费,共计564万元。
重点检查对象及范围
1.良庆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度良庆区旅游发展资金,共计5000万元;
2.良庆区民政局:发放80-89岁高龄津贴及高龄津贴政策宣传信息核查工作经费,共计390万元。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立项情况。重点关注立项背景和资金用途和目的。
2.2020年收支余情况。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3.2020年资金分配情况。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投向、具体分配对象及分配金额、结余金额。
4.2020年项目投入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是否有项目滞后于项目实施方案等。逐个项目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日常管控及检查监督等情况。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滞留;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超范围开支;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等情况。
(3)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管理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承诺的自筹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手续不齐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承担主体、超进度拨付、项目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承诺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获得多项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
6.会计核算情况。重点关注财务管理情况、会计基础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
(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
(五)《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根据财政部令第104号修改);
(六)《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七)《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
(八)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文件;
(九)其他相关文件。
三、检查工作方式
(一)自查阶段。各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本单位的自查报告(提纲详见附件),于2021年8月31日(周二)前报送良庆区财政局稽查队,纸质版自查报告交至15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qqgzb@163.com。
(二)重点检查阶段。财政局组成检查小组于2021年8月30日至9月1日进点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和整改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各项检查工作。检查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廉洁的工作环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公布和传播与检查有关的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良庆区财政局财政稽查队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潘彦伊0771—4513681。
附件: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提纲(模版)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XX单位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提纲
(xx资金)
一、财政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2.资金用途及目的。
(二)2020年收支余情况。
1.业务主管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余面上总体情况。
2.汇总各使用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余实际情况。
(三)2020年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投向、具体分配对象及分配金额、结余金额(可附表说明)。
二、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xx个项目如期竣工,xx个项目提前完工,xx个项目滞后于项目实施方案等。逐个项目分析进度滞后的原因。
三、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
(一)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日常管控及检查监督等情况。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滞留;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超范围开支;财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等情况。
(三)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管理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条件;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流程是否合规;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承诺的自筹资金是否到位,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手续不齐全、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承担主体、超进度拨付、项目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承诺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获得多项财政补助资金等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情况。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3)时效指标。
(4)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三)亮点工作。
逐项填写项目实施所获得奖励、批示、排名等情况,并随文附相应佐证材料。
五、会计核算情况
(一)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实有资金、往来款项清理对账情况,非税收入上缴情况、银行账户开户和变更报备情况、账务核算情况等。
(二)会计基础情况。包括财务人员岗位设置和不相容岗位分离情况、轮岗制度执行情况、账簿设立情况、定期对账情况等
(三)内部控制情况。包括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和审计制度等。
六、存在问题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包括自查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绩效自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改进措施。
关于开展良庆区2020年度重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