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专业人才资源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规范专家行为,提高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专业化程度,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同时也为探索建立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模式,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以下简称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方式及专家行业分类
(一)此次专家公开征集主要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和定向邀请方式。
(二)专家行业分类: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自然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17个行业分类,详见附件1。专家可以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申报1个或多个行业分类,市财政局将根据专家申报材料确定专家所属行业分类。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财政管理、绩效管理、经济管理、统计学、财务会计、法律、行业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工作业绩显著,具备较强行业专业技能或精通某一领域的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为探索建立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模式,此次征集专家要求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以及本行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市财政局要求的其他条件。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在工作日进行,因此此次公开征集专家暂不接受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报名。
三、专家资格期限
此次公开征集专家资格期限为2022-2023年。获得专家资格期内因故失去资格的,由南宁市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获得专家资格期满,南宁市财政局将根据专家参与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及参加相关培训等情况对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方可继续保留专家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期满后自动取消专家资格。其他取消专家资格的情形请参考《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规〔2021〕1号)。
四、工作职责
主要参与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绩效指标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及审核、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相关工作;对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规划、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专业技术指导等;承担南宁市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业务培训和重要课题研究。
五、征集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日-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事宜。
(二)申报材料。
1.《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件(须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及电子版各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个人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工作业绩等复印件各1份。
申报和审核材料可委托他人提交,但必须提交委托证明。
(三)申报方式。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字)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南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考评中心)。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501房;联系人:王启云,电话:0771-2189227、13607710525,邮编:530022,电子邮箱:nnjxxxk@163.com,QQ群:323171710。
《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请登陆南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nncz.nanning.gov.cn)下载。
(四)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考评中心)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按相关程序审定专家名单,并对外公开发布。
附件:1.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行业分类
2.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申请表
南宁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0日
南财绩〔2022〕1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南宁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