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南发〔2011〕13号)和《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南办发〔2011〕29号)精神,为推动我市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南宁市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对象、条件

(一)推荐申报范围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列入国家、自治区以及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处于研究和发展前沿的重点学科;在国内、区内、市内同行业、同领域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公有和非公企事业单位、经济园区、产业示范园区等。

(二)推荐申报对象

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承载体;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支持的、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由优势企事业单位或经济园区、产业示范园区牵头的、能集中同类产业或学科资源进行联合攻关、实现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联合体。

(三)推荐申报条件

1.具备一批素质较高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含柔性拥有)。人才队伍中初步形成具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层次,年龄梯次结构合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聚集一批国内、区内同行业公认、有原创能力的技术精英和国内、区内、市内同行业公认的优秀经营管理者;产品研发和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区内先进水平,有多项省部级科研技术成果。农业类人才小高地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有农业产业特色,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致富一方。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要有在本领域处于国内、区内水平、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创业人才团队;研究项目处于本学科国内、区内先进水平。

2.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聚集人才的专业结构与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相适应,创新能力较强。产业方向前景看好。

产业类人才小高地能做到产学研相结合,其研发项目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能推动该产业、企业的发展,在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

学术类人才小高地的研究项目在区内乃至国内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能提升学科的学术地位;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能发挥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和较强经济实力。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政策灵活,能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能为人才小高地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室和配套设备,以及工作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4.有明确的人才小高地建设目标。能提出一套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方案,包括人才小高地建设可行性分析、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等要素,对人才小高地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和步骤

(一)单位申请

1.单位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录劳动单位网报(页面右侧按钮)→人才服务人才小高地管理南宁市人才小高地申报南宁人才小高地申报表信息填写→保存提交。

(二)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审核

1.主管部门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录劳动单位网报(页面右侧按钮)人才服务人才小高地管理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审核待审批业务列表审核单位申报信息。

3.审核后点击“通过”或者“不通过”。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说明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以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审核时间为准)

(二)申报平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

(三)单位申报后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建议单位提醒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审核推荐。

(四)单位和主管部门使用数字证书(UKEY)登录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五)申报单位自行制作多媒体展示PPT(不作为申报材料,评审会陈述用)。

(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南宁市人才小高地申报工作全部从网上开展,不再接受纸质材料申报。

四、工作要求

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人才特区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6日

 

(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颖,538131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539883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赖春燕,1837679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