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治区高度重视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工作,先后下发了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以及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和《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2号)等3份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站位,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并及时传达相关通知精神,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各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和鼓励他们到农村集体经济兼职或在职创办领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同时,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活动要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二、务实创新,长效推进。请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和部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要密切关注、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请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0年10月15日前、2020年12月31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工作意见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5538455,邮箱:rsjldk@163.com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docx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pdf


         3.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人事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2号).PDF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