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于20195开展2019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现就做好申报和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重点向企业倾斜。原则上优先支持已经获得自治区级技师大师工作室的申报对象。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要求

 

 

将项目申报单位完成上级部署的自治区脱贫攻坚任务情况纳入申报条件,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

 

 

三、遴选名额

 

 

2019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审遴选。拟遴选名额不超过5个。

 

 

四、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分别给予每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地方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活动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地方政府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行业、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资金。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要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拟写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同时填写《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技工院校经市人社局或自治区有关厅局,广西行政区域内经营企业经属地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教育研究室。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选遴选工作,在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技能大师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陈述答辩、集体评议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遴选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单位。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六、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分别按照次序装订成册,每个材料一式10,《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2.依托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8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式1份。

 

 

4.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等有关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式1份。

 

 

七、有关要求

 

 

1.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4月28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桂春路南二里4号9楼912),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n5505323@163.com。经我局审核同意后,将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参与遴选。

 

 

2.各申报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直接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联系人:王戈亮,联系电话:0771-5858788

 

 

 

 

 

附件:1.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