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动态,促进文旅经济发展,为社会公众提供文旅资讯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南宁文旅宣传服务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南宁文旅宣传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

2020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刊发25个彩色整版宣传,并在其所属微信公众号推文不少于2次,微博推送活动不少于10次。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系列报道、活动策划等形式宣传南宁文化旅游,推广南宁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为游客、市民提供最新、最权威的南宁文旅发展动态及服务资讯。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且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查询信息的,需提供事业单位在线(www.gjsy.gov.cn )信息公示截图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六)近两年类似业绩。

(七)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5日—8月29日。 

六、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由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招标比选工作,并将招标比选结果在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南宁市葛村路25号910室,联系人:王继锋,联系电话:0771-553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