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农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本单位2017-2019年度农业建设项目抽检验收服务的采购遴选,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农业建设项目抽检验收服务采购遴选

采购预算:18.1万元。

二、项目内容: 

参考型号、规格:详见招标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4)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李亦菁 5505337

 

发布时间:2020年8月6日

 

 

 

 

招标内容

一、委托业务基本情况

对本单位2017-2019年度已达到验收条件的农业建设项目进行抽检验收服务。

二、委托事项

(一)服务内容

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立项批复计划、资金下达文件或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负责对项目独立开展验收工作,对项目出具客观、详实的项目验收报告,同时对验收报告和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前期准备、计划实施、任务完成、工程质量、资金管理、账务情况、项目效益及验收工作等方面。

(二)抽检验收期间

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项目验收核查任务,并提交验收报告等材料。

(三)抽检验收要求

1.验收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与原批复文件一致。

(2)完成的建设规模、内容与下达的投资计划一致,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管理规范,有相关合同。

(3)资金专款专用,财务报账手续规范齐全;须提供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合法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对总投资进行审计),并提供项目总投资的正式发票和相关财务票据等凭证。

(4)项目资料基本齐全,归档规范。

(5)每个项目需备好项目建设前、中、后等各时期的图片资料。

(6)项目按总投资验收(企业正式发票按总投资出具)。

2.验收程序

主要工作程序为:

(1)听取汇报。听取项目业主关于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2)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审查项目文件、施工合同、财务报表、项目工作总结等资料。

(3)现场验收。严格对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实地对项目建设的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建后管理制度等进行验收。

(4)验收小组讨论,形成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项目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核情况内容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3.项目验收材料要求

材料装订目录及有关要求如下:

(1)封面

(2)目录

(3)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文件

包括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文件,有调整的要附同意调整的文件。

(4)项目资金下达文件

(5)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

县、区(开发区)农业主管局对项目业主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批复的实施方案将作为各级验收的依据。

(6)项目实施总结(盖章)

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成效及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情况)、项目投资分项细化、主要工作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7)项目管理合同书和项目业主项目实施承诺书

县、区(开发区)农业主管局与项目业主签订的项目管理合同。

(8)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限聘请施工单位的,若自行施工需注明,则不需监理合同)

(9)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资料

(10)项目竣工材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资料、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报告等,如聘请工程质量监理,要附工程质量监理报告等材料)和施工总结

(11)项目业主申请验收报告(附业主竣工报告)

(12)项目投资汇总表、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材料和相关财务凭证、票据(发票、收据、银行转账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账、现金日记账、人工费签领原始单据等)

(13)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14)项目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委托有咨质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下达计划的建设内容及总投资金额进行审计。

(15)县、区(开发区)考核表、验收报告

县级验收须根据项目下达计划及批复的实施方案,严格考核项目建设完成的工程量及总投资金额,如实反映在验收意见中,并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

(16)项目建设内容前、中、后照片,项目基地平面图(需标出项目建设区域,得过其他历年项目的也需要标注)及其他资料。

4.其他要求:

蔬菜基地项目、农产品标准化及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需要增加以下内容:

(1)生产管理及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材料(包括管理制度、农事生产记录,生产过程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及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记录等);

(2)“三品一标”认证材料,认定申报工作有关证明材料,如基地“三品一标”各项管理制度及产品送检报告单,获得“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3)基地开展清洁田园工作的相关材料及图片;

农产品标准化及特色经济作物产业提升示范项目另外须增加内容:

(1)项目基地主要种植品种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盖章);

(2)项目基地产量和效益验收查定报告(如果有产品产出的,由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组织专家组出具);

(3)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计划、培训资料及培训人员签到表;

(4)项目基地建设特色、创新工作、示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典型材料;

(5)项目基地建设材料购销及施工合同;

(6)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如水塔、蓄水池、三面光渠道等项目)需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四)验收检查依据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办法》(桂财发〔2012〕2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财发〔2016〕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五)拟投入人员安排及资质要求

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的人员,且为造价及会计相关专业人员。

三、时间安排

报告出具时间:2020年9月至12月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中介机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近两年来主要同类型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四)报价文件必须在装订处包边密封。(递交方式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文件袋密封好,并在文件袋的四个边角上加盖单位公章)。

(五)抽检验收工作方案、报价函

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当面提交方式提交材料。提交材料时,请经办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 609室

2.联系人:李亦菁,联系电话:5505337 。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10:00前。

4.本次评标将由我单位组织内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评标,择优选定,评标过程本着平等、公正、友好的原则进行。

五、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结果无效,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二)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给我单位造成损害的;

(四)承接项目后,未经我单位许可,中标人将审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