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号)文件精神,请各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主体申报2021年休闲农业项目,并于2021年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文件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农业农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onglinju@nnxn.gov.cn。
此函
联系人:吕艾芹 3290773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号)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