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20〕7号)文件精神,就组织申报2020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受理时间(递交申报材料)

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1日。

二、受理资料地点

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604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onglinju@nnxn.gov.cn。

三、逾期未递交材料的经营主体视为自动放弃申报2020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补贴方式:2020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针对2019年1—12月期间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实施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联系人:陆胤希  3290773

 

附件: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加工及全产业链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20〕7号)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