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紧急通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105号)文件精神,就组织申报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受理时间(递交申报材料)

2019719日至2019725日。

二、受理资料地点

请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604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nonglinju@nnxn.gov.cn

三、逾期未递交材料的经营主体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1家市级(含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发起,应有2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计算补贴金额: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联系人:陆胤希  3290773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紧急通知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19105号)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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