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有关社会人士:

根据《广西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专家管理办法(试行》(桂农厅规〔2019〕5号)要求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库在农田建设工作实施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满足我市在农田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需求,现诚邀贵单位技术专家报名入库,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一)接受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从事农田建设管理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查、规划设计变更、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相关技术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建立完善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提供建议。

二、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田建设管理领域发展状况,对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和农田建设管理现状较为熟悉。

(三)热心农田建设管理事业,愿意参加广西农田建设管理业务评议、论证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能够依法依规完成评审任务或有关咨询任务。

(四)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村服务、农业经济、耕地管理、农业水利、道路交通、工程勘察、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行政管理 5年以上。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评审工作。

(六)评审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三、专家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类:符合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推荐类: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报送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我局将对申请或推荐加入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审核。

(三)审核公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广西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报名(人数不限),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23前报至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njk4501@163.com。

(二)建立专家库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库后,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专家工作变动情况,可不定期报送个人申请表和单位推荐表申请或更新原有信息,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时进行补充、更新、调整。

(三)相关表格可登录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咨询电话:5530253(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实行双休日制度)。

 

附件:

1. 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

2. 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

3. 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人员汇总表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