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研究制定南宁市“十四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以下称规划编制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二、公开遴选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客观分析阐述“十三五”南宁市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立足南宁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编制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阐明“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结构调整、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和资源环境等,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区域和产业布局、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保障措施。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2.4万元整(不含评审费)。

三、公开遴选规划编制单位的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公开遴选规划编制单位的范围为广西区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规划的研究人员团队、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成果,2015年以来完成省级或市级相关规划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3个(请在申请书内附提供中标通知书、立项书、或合同复印件任意一项+成果结项证明或评审意见复印件任意一项,加盖公章)。

(三)研究团队负责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保证必须是本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请在申请书内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研究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规划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研究团队宜包括农业经济专家、农业行业协会顾问等(请在申请书内附相关材料复印件)。

(五)规划编制单位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规划编制单位申报事项及时间要求

(一)参与规划编制单位申请的遴选供应商可自行登录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ny.nanning.gov.cn/index.html),下载《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公开遴选文件。

(二)各遴选供应商提交的遴选申请文件为纸质版一正捌副,以及一份遴选申请文件电子版(格式为Word),同时提供一份5-8分钟的ppt简要阐述(遴选申请文件电子版和ppt存储媒介为光盘或U盘)。

(三)遴选供应商应将遴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以及储存媒介(光盘或U盘)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再把密封好的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层包中,在外封上标明项目编号并注明“遴选会开始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四)遴选申请文件密封口处应加盖遴选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将被视为无效遴选申请文件。

(五)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请一并提交本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材料(另单独装入独立信封,为保持申请材料完整,密封件内可同时保留此部分材料),用于初步资格审查。

(六)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13日18:00(每个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五、规划编制单位遴选程序、标准及评审方案

遴选程序、标准。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遴选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规划编制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最优选定(遴选程序、标准详见附件)。最终结果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中选规划编制单位需在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协议书。

六、规划编制进度要求

(一)2020年7-9月,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规划编制调研,形成专项规划初步思路提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二)2020年11月,完成《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提交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初步审查。

(三)2020年11月-2021年2月,与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衔接,对本规划进行专家论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查。

(四)2021年2-4月,根据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提交至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五)2021年5月,完成专家评审,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六)规划编制期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七、编制经费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编制工作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研究经费给编制单位。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5楼521室)。邮政编码:530028。

联 系 人:陆国现、林良文;联系电话:0771-5618263

附件: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南宁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公开遴选文件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