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广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关于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和《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今年拟选择若干家单位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区域创新质量评价类专利导航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南宁市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具备配合南宁市委、市政府开展重大知识产权战略决策需求、组织开展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能力。承担过国家或自治区级以上的知识产权领域研究项目。南宁市知识产权智库单位申报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在南宁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专利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国家或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县区)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联合申报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申报且配套经费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和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申报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的要求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填写,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要求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填写。申报材料以电子件和纸件(一式六份)报送我局(不受理邮寄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申报单位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服务机构须在项目评审后的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三、申报时间

2020年6月9日-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信息

联系人:范辉乐、陆怡姗

联系电话:0771-5715566、5715929

联系地址:南宁市市场监管局607室(南宁市金湖路65号)

邮编:530028

 

附件:1.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

2.南宁市知识产权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