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水平和能力,我局计划开展南宁市知识产权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智库的主申报单位是智库依托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在南宁市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

2.依托单位应支持指导研究团队开展工作,为知识产权智库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场所、设备、资料、经费、人才等必要保障。

3.依托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包括:确保知识产权智库所从事的各项活动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督促知识产权智库及时完成任务,提交研究成果;加强对知识产权智库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根据政府部门工作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二)知识产权智库的研究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水平较高,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近5年来承担市(厅)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不少于5项,且研究成果获市(厅)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市(厅)级(含)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

2.具备配合南宁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重大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有影响较大的研究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总人数不低于10人。全部人员均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4.团队成员中属于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

5.第一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主持过市(厅)级(含)以上知识产权类战略决策研究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知识产权智库第一负责人。

(三)知识产权智库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服务决策。面向南宁市委、市政府重大知识产权战略决策需求,围绕知识产权智库的特色研究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组织和开展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持续跟踪对应领域的发展动态并定期提交动态信息。

2.培育团队。集聚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专家,培养一批中青年研究骨干,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团队。

3.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研究交流活动,聚集相关领域的研究力量,打造开放式的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平台。

4.承接应急性研究任务。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可根据南宁市委、市政府要求和自身工作需求,委托知识产权智库开展应急性专项研究。承担专项委托任务的知识产权智库须积极、及时、高效按合同约定完成任务。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报单位、科研人员当前无信用不良记录。

(五)可以采取联合方式申报,原则上联合体中的参与单位不超过3个。

二、组织方式

采用公开择优方式,由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审核、推荐、报送等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定、面向社会公示等工作,公示期为5天,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发文公布。

三、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宁市知识产权智库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纸件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的打印、装订等要求。申报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南宁市知识产权智库申报书》→附件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进行排列)。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

(三)时间安排。申报截止时间2020410日。

四、支持方式

知识产权智库建设经费由依托单位投入。知识产权智库获得认定后,可获得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智库建设项目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将获得资金支持。资金管理使用参照南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辉乐

联系电话:0771-5715929

材料接收地点: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南宁市金湖路651304室)

 

附件:南宁市知识产权智库申报书.doc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