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南宁市创新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专家库资源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范围

(一)征集原则:自愿申报、公正审核、统一标准、动态进出的原则。

(二)征集范围: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协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单位征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技术和财经方面专家。

二、工作职责和权益

围绕南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和创新主体的需求,根据南宁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知识产权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知识产权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地方、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参与知识产权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验收,以及知识产权软科学课题研究和政府项目的招投标评审;

(三)参与重大研发、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活动的知识产权论证和预警研究,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疑难知识产权案件或涉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研究讨论,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五)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信息利用服务和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以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提供公共服务;

(六)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七)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

专家服务酬劳将严格按照广西、南宁市有关专家服务费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专家将优先受邀参与南宁市知识产权系统的咨询、培训、项目评审、论坛活动演讲等工作。

三、专家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2.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专业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最新发展动态;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4. 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5. 自愿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能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6. 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7.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技术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从事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法律类专家、技术类专家、财经类专家三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 法律类专家

(1)从事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或相关工作,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专利代理师资格,有办理知识产权事务经验;

(2)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丰富的审判或行政执法办案经验,或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工作,熟悉有关实体性、程序性法律法规;

(3)从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与维权援助工作,具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工作经验,掌握侵权判定技能,其专业水平得到业内认同的。

2. 技术类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开展相关领域教学、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教学或研究成果;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领域技术研发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技术突破;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精通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知识,属于行业领军人物。

3. 财经类专家

(1)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产权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课题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熟悉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

(3)取得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或水平证书。

四、申报入库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征集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定最终专家名单。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职称证明和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3)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材料等。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自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5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专家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申报方式

申请人填写《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转换成PDF格式,连同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同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法律类/技术类/财经类专家+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一并压缩发送到邮箱:nnzscqfj@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局(纸质材料可邮寄)。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5号办公大楼803房,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分局潘毅坚 0771-5648823。

 

附件: 1.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推荐汇总表

      3.南宁市知识产权专家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