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1〕4号)、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南宁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职办〔202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城区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职改〔2021〕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城区实际,补充几点要求:
一、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进行职称申报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审核-南宁市青秀区教育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中级职称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审核—南宁市青秀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青秀区中级评委会。
二、缴费方式
请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缴费。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时间:8月9日-9月10日。
1.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做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2.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组织考核,组织审议、研究确定申报人选、公示申报人选5个工作日。
(二)教育局接收审核材料时间:9月11日—9月19日。
(三)城区职改办审核材料时间:9月20日—10月20日。(四)缴费时间:10月10日—10月20日。
(五)评审会筹备时间:10月下旬开始筹备。
(六)评审工作时间:11月开始组织评审。
(七)11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四、报送材料
(一)报送清单
1.《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中级教师名册汇总表》(一式两份)
2.《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初级教师名册汇总表》(一式两份)
3.《2021年度中小学中级教师空缺岗位汇总表》(一式两份)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要经过申报人员所属单位、城区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城区教育局收齐后统一交到城区职改办。
(二)报送时间
2020年9月20日-2020年9月30日
(三)报送地点
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大楼7楼705室
联系人:李思颖,电话:0771-5826660
附件:1.南教职改〔2021〕7号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中、初级教师名册汇总表.xls
3.附件3:2021年度中小学中级教师空缺岗位汇总表.xls
南宁市青秀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