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服务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服务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发改产业〔2021〕27号)精神,现开展南宁市2022年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南宁市2022年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指南》中规定的企业所属行业范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县(市、区)、开发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0日;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三、基本要求
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按照统计法规定上报统计资料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金融企业除外)。
四、申报方式
本次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工作通过“南宁市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线上申报的方式开展,详细申报流程见《南宁市2022年服务业龙头企业认定申报指南》(附件)。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先咨询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或市直相关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附件3: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材料受理人联系方式.doc
附件5: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服务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发改产业[2021]27号).pdf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3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