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更好地开展辖区卫生系统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青安办〔2020〕36号)的要求,现将《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青安办〔2020〕36号)要求,今年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结合我城区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工作目标

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辖区范围内统一开展。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医疗机关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结合青秀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青安办〔2020〕36号)要求,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通过在媒体、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通过警示教育片,组织人员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本单位的医疗器械、科室、院区办公区、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需立即整改。辖区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活动

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医务职工观看学习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城区安委办制定的城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返城复工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按照有关排查整治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及时报道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城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计生宣传信息中心、各镇(开发区)卫生计生所(办),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单位请于7月6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5826526,邮箱:wsj5566318@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青安办〔2020〕36号)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青安办〔2020〕36号关于开展2020年南宁市青秀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