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
(二)项目规模:600万元。
(三)招标范围: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南宁具有常设业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固定办公地址;
(三)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五)从业人员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招标组织及招标争议解决能力;
(六)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七)已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注册地所属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进行名录登记。
三、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一)机构概况简介;
(二)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诚信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报价函及报价表
(六)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并附相关主要成员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格式详见附件二);
(七)近三年主要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格式详见附件三);
(八)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书;
(九)注册地所属中国政府采购网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截图;
(十)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书面材料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一)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编写招标文件;
(三)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四)办理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五)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六)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
(七)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八)组织开标会、评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料收集、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九)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
(十)办理中标公示有关工作;
(十一)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十二)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十三)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招标人及按规定需要的单位、部门;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项目业主;
(十四)向委托人解释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十五)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五、凡有意参加2020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请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报送相关材料至南宁市青秀区金花路3号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21办公室。联系人: 李工18178619103;梁工18178619181 。
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8日
附件一
诚信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填写数据及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
本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如有不实,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声明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或职务 |
学历 |
专业 |
职业资格证书 |
附件:(一)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职称证书(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附件三
年以来承接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委托方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万元) |
备注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