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南宁市2020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宁市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高技能人才楷模称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企业建立工作室,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依托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将项目申报单位完成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任务情况纳入申报条件,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 

三、遴选名额

2020年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名额为10个。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中申报、逐级推荐基础上评审遴选。

四、资金使用

财政分别给予每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一次性补助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行业、企业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应为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技能大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资金。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拟写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目标等。同时填写《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中的“市(或行业)专家组评审意见”由申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行业专家数为3人以上单数。

(二)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后,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报告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分别按照次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式10份。

2.依托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申报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9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3.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其他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2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桂春路南二里4号9楼912室),电子版发到nn5505323@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韦巧英 5569611、5505323。

 

附件:1.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2.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