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机构改革后,南宁市知识产权工作职能已从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调整至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科室和联系方式

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171号)要求执行,责任单位由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南宁市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工作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具体负责,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51304室,联系电话:0771-5715929,邮箱号:nnzscqj@163.com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每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发布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相关信息填报的通知,各企业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填报并提交质押贷款相关信息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将联系企业提交质押融资贴息和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报市财政局审批拨付。

(二)材料要求

为让企业更加清楚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材料的要求,设计了《南宁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形式审查单》(详见附件),请各申报企业按照该形式审查单列明的内容、要求和顺序提交材料。

三、资金拨付排序标准

《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按照企业与金融机构合同载明日期先后顺序安排,未能在当年预算安排的,在下一年度预算内予以安排”,为突出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特点和便于统计,我局在整理汇总当年审核通过的企业申报资料后,将按照企业专利权质押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贴息和补助资金的安排。

四、其他说明

《关于印发南宁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171号)可在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形式审查单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1128

 

附件

 

 

南宁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形式审查单

企业名称

 

联系人
和电话

 

类 别

资 料 名 称

备 注

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申报单位对报送材料真实性声明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专利权证书
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即贷款企业名单),需加盖银行公章。(该证明材料一般由银行统一提交)

放款流水文件,第二次申请补助的企业需提供结息凭证。

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即发票)

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

评估或价值分析报告

专利权质押合同

借款合同

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它材料(最近一个年度和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其他要求

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专利权质押贷款占组合贷款总担保额达到35%以上。

同一企业享受贴息不超过2次(不连续支持),享受评估补助不超过2次。

 

审查人签名: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