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函〔2021〕1159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单位开展项目储备工作,通过广西三农项目与资金统计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并将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材料一式份报送至我局(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到nonglinju@nnxn.gov.cn系统申报及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项目联系人:604办公室吕艾芹,联系电话:0771-3290773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 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函〔2021〕1159号)

 

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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