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我市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20〕8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2019年度全区科普统计调查方案》的有关要求,本次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调查我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二)监测我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了解我市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科普统计的范围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一)市级单位:市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族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含林业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部门(含地震部门、煤矿安监部门)、国资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含药监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科学院、社科院、气象部门、粮食和储备部门、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二)县级单位:县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科技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族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含林业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部门(含地震部门、煤矿安监部门)、国资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含药监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广电部门、体育部门、气象部门、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一)本次科普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科普统计工作按市、县区、开发区分级实施,采取分块结合的方式:

(一)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布置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开发区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把市直有关部门调查表数据录入全区科普统计数据库,建立市科普统计数据库;将本市所有的科普统计调查表上报自治区科技厅汇总备查。

(二)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内的科普统计。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验收上报的科普统计数据;将本系统科普统计所有数据调查表(一式1份)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1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三)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负责本县区、开发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区、开发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各部门调查表,审核数据;把县区、开发区有关部门调查表数据录入全区科普统计数据库,建立本县区、开发区科普统计数据库;将本县区、开发区所有科普统计调查表(一式1份)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1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四)调查表、统计软件系统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统计调查表可在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nanning.gov.cn)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报送时间

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请在2020年6月25日前将本系统、本县区、开发区的科普统计表(一式1份)和填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1份)以及电子化的科普统计数据报送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地址: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10层11016号房),邮箱:nn5533816@163.com。

六、工作要求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部门和填报单位要对填报的数据认真把关。为保证数据质量,对有关责任划分如下:

(一)市科技局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开发区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错误的数据,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直相关部门对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二)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对本县区、开发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错误的数据,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县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三)为保证科普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在2020年6月16日前将《2019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联络员回执表》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邮箱:nn5533816@163.com,以便工作联系。

七、注意事项

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在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市农业委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农业委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农业委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农业委去除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许小叶

电  话:5533816

传  真:5533822

邮  箱:nn5533816@163.com

政府交换箱:64号

 

附件:1.2019年度南宁市科普统计调查联络员回执表

2.2019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3.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科普统计调查工作

的通知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