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2021〕10号)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0〕20号)要求,为推进大数据、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和融合,提升南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层次和发展水平,加快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数字经济企业,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南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及北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企业按照《2021年南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及北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1)的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2份)报送至所属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由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局对辖区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于2021年9月3日前联合行文,将上报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可登录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nanning.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人:谢永靖

联系电话:5530480、15177191959

电子邮箱:nngxwinfo@126.com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118室

 

附件:1. 2021年南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及北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

      2. 2021年南宁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北斗)项目申报表

      3. 企业基本情况表

      4. 项目基本情况表

      5. 2020年度纳税情况表

      6.项目真实性声明(范文)

      7.申报项目封面样式

      8.《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落实强首府战略支持南宁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2021〕10号)

      9.《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推动广西北斗应用及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0〕20号)

      10.《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工信投资〔2018〕198号)

 

 

 

2021年8月19日